稅改取消ICA逾5,000億可扣抵稅額一筆勾銷

2017-10-03

稅改取消ICA逾5,000億可扣抵稅額一筆勾銷
2017-09-10 22:09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即時報導

稅改廢除了兩稅合一部分設算扣抵制度,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ICA)也就跟著取消了。換句話說,目前各公司帳上的股東可扣抵稅額將一筆勾銷,估算總金額逾5,000億元,這會不會侵蝕了個人股東的權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陳惠明表示,公司帳上的股東可扣抵稅額「歸零」,看似侵蝕個人股東的抵稅權利,但高股利所得者、散戶或小資族,如果股利所得稅負並未加重,這一筆勾銷是否可被接受,仍待進一步觀察。

ICA帳戶裡為什麼會有這麼多錢?陳惠明推測主要有三種可能,導致可抵扣稅額一直記在帳上。一是像台積電這樣的實質營運公司,為了再投資,保留盈餘不分配;二是投資公司取得轉投資事業的股利所得,其所含股東可扣抵稅額計入投資公司的ICA,避免個人股東繳納較多的稅,投資公司不分配盈餘,寧可加徵10%的未分配盈餘稅;三是公司課稅所得多於可分配盈餘,沒有辦法分配盈餘。  

1998年實施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後,公司就必須設置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 (Imputation Credit Account),作為計算可分配給股東的可扣抵稅額依據。

但每年動輒超過千億元的股利稅額扣抵,造成政府稅收大幅損失,於是在2015年將「全額設算扣抵」改為「減半設算扣抵」,將每年的稅損降到500億元左右。 

這次稅改廢除兩稅合一部分設算扣抵制度,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ICA)一併取消,企業界出現二種聲音,一是將公司ICA帳上的股東可扣抵稅額一夕歸零,侵蝕個人股東的抵稅權利;二是主張採取三或五年的過渡期,讓企業有緩衝期,可以「去化」帳戶裡的「部分餘額」。

稅改後,ICA到底有多少可扣抵稅額「人間蒸發」,財政部委外稅改報告共同主持人、政大財稅系副教授陳國樑表示,實施兩稅合一以來,可扣抵稅額累計已超過兆元,而2015年改為減半設算扣抵,因此,ICA帳上有超過5,000億元的可扣抵稅額。

財政部的委外研究報告也建議取消ICA後,為避免有「租稅黑暗期」,不給予過渡期間。陳國樑進一步解釋有三大理由。

一是改採股利所得課稅新制後,不論是甲案或是乙案租稅優惠都大於現制,政府都有「淨稅損」,沒有繼續維持設算扣抵優惠的道理。

甲案稅損本來是589億,但取消半數設算扣抵制可以增加稅收532億元,一減一加實際稅損是57億元;乙案稅損本來是599億元,但取消半數設算扣抵制增加稅收532億元,實際稅損是67億元。

二是股東可扣抵稅額計算複雜,免設置帳戶及計算分配可扣抵稅額,可以降低稽徵及依從成本,減少課稅爭議。

三是採過渡期間,則會有新、舊制並存與退場機制的「租稅黑暗期」,反而是三倍的複雜,且實施兩稅合一國家大多已廢除設算扣抵制,符合國際租稅趨勢。

稅改方案尚未公布前,勤業眾信曾建議,對公司帳上尚未使用的股東可扣抵稅額給予過渡期間或對股東可扣抵稅額「餘額」妥適考量。

不過,稅改方案公布後,勤業眾信表示,ICA一筆勾銷是否可被接受,可進一步觀察。

財政部官員則解釋,實施兩稅合一國家在廢除設算扣抵制度後,並未給予過渡期間,新加坡只是舊制遞延五年,由公司自己主張分配年限,不叫做過渡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