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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上傳帳務 享三租稅獎勵

2017-09-29

企業上傳帳務 享三租稅獎勵

2017-08-25 01:36經濟日報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為便利營利事業以網路或媒體向所在地國稅局提示帳簿資料電子檔案,財政部訂定「營利事業提示帳簿資料電子檔案作業要點」,營利事業可採用網路平台上傳或媒體遞送帳簿資料電子檔案,享有三項租稅獎勵。

而若是營利事業完成以網路平台上傳或媒體遞送帳簿電子檔案,依「財政部獎勵營利事業提示帳簿資料電子檔案實施要點」第4點規定,可適用獎勵包括,如期提示完整帳簿資料電子檔案,除經審核有異常項目者外,「免再提示憑證供核」。

其二,若如期提示完整帳簿資料電子檔案,經稽徵機關查獲當年度短漏所得稅稅額不超過10萬元,或短漏報課稅所得額占全年所得額的比率不超過5%,並繳清稅額及罰鍰,其後二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案件,可書面審核,「免列入營所稅選案查核對象」。

但除當年度經稽徵機關調整全年所得額100萬元以上者外,同時須未涉嫌違章短漏報所得額等情事。其三,若如期提示完整帳簿資料電子檔案,可由各地區國稅局指定專人協助解決有關稅務法令及實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