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討欠稅大戶期限 再延五年

2017-04-15

2016-12-05 00:00經濟日報 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欠稅大戶明年將無法一筆勾銷,行政院本周將審查稅捐稽徵法修正案,將明年3月到期的追稅期限再延五年到2022年3月,適用對象50萬元以上調高為1,000萬元以上,鎖定大戶,修法後將繼續追討的欠稅金額有253億元。
像黃任中、夏黃新平、環亞飯店、峰安金屬工業等老案的欠稅大戶,原本明年3月後可一筆勾銷,但修法之後,就可以繼續對這些人追稅。

至於欠稅金額1,000萬元以下的小額案件,則明年3月5日以後,就不會繼續執行追稅。

追稅期再度延長後,究竟能不能追到稅?財政部高層昨(4)日表示,依之前的經驗,雖然金額不大,還是可以收到稅;他表示,雖然有部分學者質疑一再延長,對稅納人權利保護不足,但社會氛圍認為再延長,至少讓這些欠稅大戶不能「趴趴走」。

根據現行稅捐稽徵法第23條規定,對於欠稅金額50萬元以上,經法院扣提、管收,及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核發禁止命令的納稅人,這三種情況者,追稅期限都是到明年3月4日。

眼看一些欠稅大戶的欠稅明年就要一筆勾銷,在多位立委提案要求下,財政部決定修改稅捐稽徵法,再度延長追稅期限,行政院預計本周四審查這項修正案。

行政院官員表示,財政部提出的修正案,重點主要有兩項,包括將追稅期限再延長五年,到2022年3月4日;適用的欠稅門檻,則從現行欠稅50萬元以上,提高到1,000萬元以上,鎖定欠稅大戶。

採1,000萬元門檻,主要是因欠稅大戶的認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對巨額欠稅認定及欠稅戶限制出境的門檻,都是1,000萬元。

行政院官員表示,根據財政部資料,到今年10月底為止,明年3月4日到期的欠稅金額有272億元,人數約1,400多人。修法後,到2022年3月4日前,可以繼續執行追稅的金額則有253億元,占了九成以上,人數則約370人。

如果再加上,經法院扣提、管收,及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核發禁止命令者,合計修法後受影響人數約500人左右。這兩種情況因屬惡性重大,追稅期也一併延長到2022年3月。